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态水分厂3#、4#沉淀池清洗施工招标书
招标单位: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生态水分厂3#、4#沉淀池清洗施工
一、招标内容
1、招标方根据生态水分厂生产运行需要,为保证沉淀池的正常运行,对3#、4#沉淀池积泥清洗施工工作进行招标,预计清洗工期7天、中标方具体进场施工日期以招标方生态水分厂通知为准。
2、预估工作量及工作范围:
3#沉淀池:长86米×宽13.5米,预估平均淤泥高度约为0.5米左右。
4#沉淀池:长86米×宽27米,预估平均淤泥高度约为1.5米左右。
3、参与投标单位须参加招标方组织的现场勘查及答疑。
二、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如有)等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资料。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无违法和不良行为。
三、承包方式:
工程总包。本投标价一次性包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条件承包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价格均已包含一切政府征收的税、费和承包人的一切成本及合理利润。
四、投标报价内容:
1、报投标总价。报价原则按江苏省2014年定额进行计价。报价书中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计算式。报价中包括运输费及保管费、税金、施工费、保险费、食宿费、措施费等,所有价格均已包含一切政府征收的税、费和承包的一切成本及合理利润。
2、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注明施工工期。
4、自报质保期。
五、结算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全额发票到后付至合同款的90%,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六、投标的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投标书中提供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应符合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
2、工程不得转包,如被发现转包、挂靠将立即清退出场,并拒付任何费用。
3、投标单位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应的工程业绩。
4、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有责任自负。
5、提供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单位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一旦投标单位中标,中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方将不予采纳。
八、项目投标的基本承诺要求: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评标方式: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公开评审。报批的中标单位电话通知具体洽谈时间。
3、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4、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都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采用左侧固定装订方式(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套上需写明:招标方地址、招标方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地址。投标书一正一副。
九、领取招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4年8月15日开始可通过www.viscosefibre.com网址查看下载(信息公开招投标公告),邮件、传真等方式领取招投标文件。联系人:耿平 联系电话:025-57518871/15952003216
十、现场及技术答疑:
2024年8月15日开始可接受答疑。招标单位答疑负责人:孙亮 联系电话:13815860342。答疑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态水分厂。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10:00开始。(各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负;若不勘查现场,施工风险自负)
十一、联系方式及投标地点:
为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等非密封件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邮递封面及密封件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处注明项目“投标书”);标书在快递封面显著位置处注明该项目名称。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8月21日16:00时;要求必须封标后,邮寄或送递。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收件人:耿平 025-57518871/1595200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