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燃料再生原理实验线条件
保障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4-ZB2-ZB-01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燃料再生原理实验线条件保障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原子能院京外基地建设燃料再生原理实验线条件保障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干法处理科研样机集成台架区(约2400㎡)、金属燃料原理实验线区(约1700㎡)和辅助配套区(约1300㎡)。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建筑面积约5377.45㎡。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承包人负责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成全部质保期服务为止的所负责部分的全过程实施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2.1设计承包范围
(1)承包人根据工艺条件、发包人要求,进行全专业、全过程施工图限额设计工作,并进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
(2)根据图纸、发包人要求以及招投标文件等编制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图预算。
(3)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文件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4)本项目涉及的消防、节能等专篇设计服务,以及职业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专篇、效果评价等设计服务。
(5)本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6)本项目环评编审及报批服务
2.2.2采购承包范围
承包人负责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等全部采购工作。
2.2.3施工承包范围
(1)与本项目相关的四通一平和和回填、地基处理、土建及装饰装修、外立面(含保温、门窗等)、结构、屋面、给排水、消防系统、10/0.4KV动力变配电系统、照明与防雷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通风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外工程等施工内容。
(2)负责施工场地及周边现有道路、绿化、地下及地上管线和设施的保护,以及施工破坏后的恢复工作。
2.2.4其他承包范围及工作
承包人负责包含以下内容及其配套的所有工作,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负责办理有关对外手续和工程报规报建、图纸报审、消防备案验收、起重设备取证等工作及四通一平等施工条件准备。
(2)负责编制竣工图,编报竣工结算文件,协助完成竣工决算及项目整体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落实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项目试运行、竣工试验、系统检测、售后服务、 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服务。
(4)负责国家标准及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等全部工程检测。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必须由发包人委托进行工程检测的,该项检测由发包人委托,发包人从工程款中扣除该项检测费用,检测费用以发包人支付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6)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测绘及相关工作。
(7)负责垃圾清运,运至指定地点。国家标准及当地政府部门要求须外运至指定地点的,应运至指定地点。
(8)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并参与发包人及其行业上级进行的巡视检查、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审计规范检查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无条件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9)建立并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音视频资料,其内容和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 建设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
2.4 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设计工期:具体以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证为止),同时需保证发包人报建与实施节点,施工工期:具体以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具备科研设备进厂条件)。
2.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和第三方设计评审单位的审查;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设计规范要求。
(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项目所有物资(设备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要求:根据现行国家、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验收规范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存在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
3.3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并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提供承诺书);
3.9 投标人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提供承诺书)。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三强路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93589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邱岳、李桐、阎旭东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33/010-53105813
邮 箱:chinabrr007@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议,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
电话:010-53105833/010-53105813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