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FSCG20248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施工
三、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15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2、工程规模: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部分存在渗水漏水、水电设施老化、批荡脱落等情况,需进行维修维护和品质化提升,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使用舒适度。
3、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辖区范围内直管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4、工期: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招标人委托的项目范围内房屋改造施工完成止。
5、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持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09:00:00至2024年10月21日17:00:00从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登陆“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未注册的需先进行免费注册)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上传下列登记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上述所有资料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买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建议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
3、招标文件每标段1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合计300元,售后不退。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30分
5、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中标人确定后,将在以下媒体发布公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站。
十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榨粉街128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20- 8319700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83383274
电子邮箱:zbb83385379@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