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42385GC001801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项目(二期)已由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集发改字(2023)3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集贤县集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项目(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内。
2.3建设规模: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4招标内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6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总工期19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3.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具备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相关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3.7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69-6182306
招标人:集贤县集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469-4470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451-86785888
电子邮箱:yw18@zzgj.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