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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5:13:36  打印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B-GCZ2024-0271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一、磋商条件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74011.67元,采购人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2.采购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采购内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最高限价(元):人民币374011.67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08:30至16:30时;

获取地点:在线购买方式:采购文件款:500.00元。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文件款和平台使用费。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9:30时;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八会议室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5日9:30时;

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八会议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

3、质量要求:合格;

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单位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八、监督部门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宋英楠

电话:024-8668691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何淼弘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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