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装修项目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东院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装修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装修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住院部一层,建筑面积约为220㎡。
2.3 磋商内容及范围:本次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及采购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
2.4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5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提供近期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三个月的证明材料)、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2021年以来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即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提供相应资料)。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5.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供上述三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相关主体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6 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获取方式: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
5.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
6.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伏牛路198号(郑州市伏牛路与陇海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86300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 毕先生
电话:0371-65928339,65928026
邮箱:ztz3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