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城·城市之光一号项目12#楼28套精装房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城·城市之光一号项目12#楼28套精装房施工,招标人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城·城市之光一号项目12#楼28套精装房施工(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BRR24-ZB2-ZB-015-001。
2.3项目概况:中核城·城市之光一号项目12#楼精装房暂定28套房屋的精装修工程,其中有120户型、140户型共2种户型,(每种户型具体数量,暂不确定,后续根据房屋出售情况以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
2.4招标范围:中核城·城市之光一号项目12#楼28套精装房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新区
2.6工期:每套房屋装修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鄂州市现行所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如各标准之间存在冲突,应当以较高者为准。承包人应确保工程零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A座二层
联 系 人:宋明洋
电 话:010-58892161
邮 箱:101158009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阎旭东、邱岳、张晴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3/52205265
邮 箱: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
电话:010-53105813/52205265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