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园项目拆除工程
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LNZB02-GCZ2024-0276)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一、磋商条件
浑南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园项目拆除工程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沈阳普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规模:浑南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园项目拆除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浑南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园项目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浑南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园项目拆除工程的合格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08:30至16:30时;
获取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时请按要求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段内完成支付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注:标书发票为电票。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比选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00时;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00时;
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号;
2、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2日— 2025年1月21日;共40日历日;
3、质量要求:合格;
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单位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八、监督部门
沈阳普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普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智嘉
电话:024-83766216
电子邮箱:458694139@qq.com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唐晓帆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沈阳普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