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室内运动馆改造(四十七中东校区)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室内运动馆改造(四十七中东校区)项目已由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室内运动馆改造(四十七中东校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金发改[2024]100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09-410105-04-01-471464,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室内运动馆改造(四十七中东校区)项目EPC总承包。
2.2 工程概况:该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室、多功能厅、学生餐厅、体育馆等,室内改造提升面积共 12846.71㎡,其中学生宿舍 3131.40 ㎡、图书馆 1058.40 ㎡、办公室1456.00 ㎡、多功能厅 1057.00 ㎡、学生餐厅 1906.00 ㎡、体育馆 4237.91 ㎡。计划对原行政楼 4-6 层进行改造,可新增学生宿舍 75 间;对原行政楼3层办公室进行提升,将地下一层部分区域改造为学生餐厅,可新增学生餐位约1556个。
2.3 招标范围: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室内运动馆改造(四十七中东校区)项目各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含智能化专项设计、供配电专项设计、施工阶段服务等)。
施工内容包含:施工图纸所载明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教学教具、设施设备的采购(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除外);
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通过图纸审查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标准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限合伙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企业自有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委托代理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自有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为联合体设计方的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6.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6.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7)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且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 12 月 16 日至2025年 1 月 5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6 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 楼 B 区第 十七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金科•智汇谷1号楼
联系人:阮先生 风女士
传 真:无
电 话:0371-86179091
邮 箱:jsjyjt20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12楼
联 系 人:刘本煊
电 话:0371-86120322、0371-85969785、0371-85967760
传 真:0371-87967765
电子邮件:hnfdzb@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东200米聂庄G区23层
电 话:0371-86092763
传 真:无
电子邮件:jsqjgb@126.com
2024年12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