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洛京医院有限公司洛京医院项目,招标人为洛阳洛京医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洛阳洛京医院有限公司洛京医院项目
2.项目编号:CDZBSG-2024-0144号
3.项目概况:该项目用地面积125.7亩,总建筑面积145100平方米,其中建设内诊医技楼49900平方米,住院综合楼58800平方米,养老公寓和康复中心共31800平方米,停车场12000
平方米.容积率2.6,绿化率35%.建设密度27.32%。计划投资额60000万元。
4.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控制费率:按照《工程设计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
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费率:工程建安费的97% (最终价格以决算为准)
5.工期:
(1)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施工工期:24个月。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0.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以及完成本工程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等工作,直至工程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投标人应就该项目每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也可以由施工、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含2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他资料留存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年1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栋10楼1001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栋10楼1001会议室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洛阳洛京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香峪村2组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3792676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52258
3.监管部门:
名称:洛京医院法务部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香峪村2组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5365666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