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都天地·莲花秘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都天地·莲花秘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融都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融都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融都天地·莲花秘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长春莲花山滑雪场(国家4A级景区),坐落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青山村。
2.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2024121922019503114072、2024121922019503114073
2024121922019503114074、2024121922019503114075、2024121922019503114076、2024121922019503114077、2024121922019503114078(可登录jltz.jl.gov.cn网站查验)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4.1本项目业态有商业、酒店公寓、住宅以及部分功能性场馆。
2.4.2一期共十一个地块(地块5、地块7-23、地块7-28、地块7-35、地块7-38、地块7-39、地块7-42、地块7-43、地块7-44、大小雪具大厅改造)规划用地面积约370143㎡(其中提升改造用地面积约:27778㎡,建设用地面积约:342365㎡),总建筑面积约452552.7㎡。
二期规划用地(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4、地块6、后勤保障、商业街、滑道改造)面积约382095㎡(其中提升改造用地约:约236795㎡,建设用地面积约:145300㎡),总建筑面积约125900㎡。(注:二期不另行招标,中标单位同时承接二期项目。)
2.4.3 EPC合同暂估金额:一期约30.11亿元,二期约13.26亿元。
3.招标范围:
3.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用地调整配合、策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水、电(强电、弱电)、风、暖、消防、人防电梯、公共区域精装等)、BIM技术应用(根据实际要求)和各专项及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门窗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灯光亮化设计、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中雨水设计等),以及公共活动空间装修设计等。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专项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取得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2.1新建项目的五通一平、围挡(宣传广告)、工程勘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总承包(支护、土方、地基基础、主体、强弱电安装、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空调、电梯、人防、二次结构、抹灰、楼地面、屋面(包含防雷接地)、外墙装饰(包含保温)、灯光亮化、门窗、栏杆、精装修、地下室地坪(划线、分期颜色)、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室外总图回填、综合管网、化粪池、隔油池、景观绿化、雨棚、钢楼梯爬梯门禁道闸系统、雨污水及中水接驳、燃气、供电、给水、供暖、通讯、市政道路等)、检测监测、质量鉴定、柴油发电机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以及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期满。
3.2.2已建部分的提升改造施工。
3.2.3承担该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控制、竣工验收、外部关系协调等。并做好消防、环保验收以及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测等工作,符合达标条件。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鉴定、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开展工作。
4.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中标后立即开展工作,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步开展方案设计工作,确定项目管理机构及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4.1设计周期:概念方案设计35日历天,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30日历天(成果满足规委会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根据拿地批次出图,含施工图审查合格,设计周期的工期起算点以招标人签署施工图启动函为准,过程配合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4.2施工计划工期:
本项目暂定施工总工期为 990日历天,此工期包含因地区气候、天气、中高考、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的停工时间;
其中一期新建部分总工期为 730日历天,提升改造部分总工期为 179 日历天,此工期包含因地区气候、天气、中高考、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的停工时间;
一期新建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4月15日;
一期新建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年4月10日;
一期新建计划交付日期为: 2027年4月15日;
一期提升改造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4月15日;
一期提升改造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9月30日;
一期提升改造计划交付日期为: 2025年10月10日;
其中二期新建部分总工期为 656日历天,此工期包含因地区气候、天气、中高考、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的停工时间;
二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年3月15日;
二期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年11月30日;
二期计划交付日期为: 2027年12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
5.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5.1.1本工程的设计成果均须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本规定,并结合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方面文件的规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该项目设计工作。
5.1.2设计中注重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美观性。
5.1.3设计工作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1.4设计工作中,应对设计项目所在地区的建设条件、环境及本地区的居住习惯、风俗要求等充分考虑。对项目使用功能及要求综合研究,充分体现招标人对项目使用的意愿。
5.1.5设计工作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地理环境和实情,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当地建材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充分的应用。
5.1.6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及各种有效地方标准,以及地方建设住管部门相关的文件、规定,并满足相关部门审查要求,相关标准及规范按现行最新版本的要求执行;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等,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6.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6.3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招标人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6.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 2023 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6.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指:具有4A 级及以上景区设计(或提升改造设计)业绩或具有创建4A级及以上景区规划业绩。
施工业绩指:建筑面积在100000㎡以上或单项合同额50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6.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6.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总成员不超过2家。
6.6.2牵头单位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6.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没收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6.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7信誉要求:
6.7.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7.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6.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 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09时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7:00分(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2.1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www.365trade.com.cn/)” 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7.2.2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③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④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7.2.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7.2.4 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需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7.3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万柳亿城C1座)10层1003室。
9.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融都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岗子社区安置工程建设项目57#楼101号-3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1-63586225转8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万柳亿城C1座)10层1003室
联 系 人:刘国梁
电 话:010-57290000 13681558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