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洛栾快速通道城区段(李屯大桥至郭寨段)交通管理设施土建工程,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洛栾快速通道城区段(李屯大桥至郭寨段)交通管理设施土建项目
2.2、采购编号:zzhn-2020-207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洛阳市洛栾快速城区段(李屯大桥至郭寨段)提升改造工程新建灯杆及设备基础、埋管、接线井。
2.3.1.设备基础:包含信号灯杆、监控设备杆及信号控制机的基础及接地,要求及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及《交通说明》。
2.3.2.接线井:井墙用50#混合砂浆砌75#砖,位于绿化带内接线井采用圆井,其余为方井,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及《交通说明》;
2.3.3.埋管:洛阳市洛栾快速城区段(李屯大桥至郭寨段)提升改造工程范围内位于原有道路下的管线,设计预埋4根DN70*4mm的镀锌钢管,人行道下钢管覆土深度不小于 50cm,车行道下钢管覆土深度不小于 80cm。对车行道下的管线采用拉管施工,拉管采用De110*10mm PE管。
2.4、采购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灯杆及设备的基础、埋管、接线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答疑等内容。
2.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
2.6、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2.7、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一个包;预算控制金额232267.24元。
3、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所报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本次响应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的财务证明材料财务复印件:①最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其他:
(1)同一标段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为本磋商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响应。
(3)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邮箱:zzgjzbdl@163.com。供应商获取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出不退。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6、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0年4月8日9时30分。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8、本公告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0379-63629180
1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11、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379-63221264
1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