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网络、办公及电话语音设备采购项目
购置及安装项目 (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网络、办公及电话语音设备采购项目购置及安装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网络、办公及电话语音设备采购项目购置及安装项目(第二标段)。
2.2 项目编号: CG-2018-34。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投入正常使用(包含安装期及调试期)。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供货地点:濮阳市烟草公司 。
2.6 付款方式: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后完成验收程序并达到可以正常使用时,付合同款项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等质保期满后完成付款手续后无息退还。
2.7招标范围: 呼叫中心平台1套,话机终端15套,录音系统1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货物的销售或生产。
3.3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冻结等情况;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
3.5 投标人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2015年6月1日以来近三年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6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0月 1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信用记录、近三年的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报名合格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4.3招标文件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 月 31 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393-8112180
地址:濮阳市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联系电话:0393—2060667 0371-86688490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8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