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两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DZX-HW-2022-039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两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DZX-HW-2022-039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1:1套血液成分分离机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包2:1套血型血清学离心机的采购、安装、调试、计量、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相关说明;
3.3若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须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或其指定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时30分00秒---2022年08月1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15时1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15时1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ZX-HW-2022-0393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两个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3000元
最高限价:373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血液成分分离机 |
350000 |
350000 |
2 |
包2 |
血型血清学离心机 |
23000 |
23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
包1:1套血液成分分离机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包2:1套血型血清学离心机的采购、安装、调试、计量、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5.4 供货安装期:
包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包2: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5 质保期:
包1:3年;
包2:5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包1:是;
包2: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相关说明;
3.3若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须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或其指定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25日15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电话:0371-89905606
2.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孙璐、刘玉冬
电 话:0371-85967760
2022年8月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899056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孙璐
电话:1573850979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