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校区足球场、围网项目出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JC-2022ZB07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宁校区足球场、围网项目出新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2ZB073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江宁校区足球场、围网项目出新改造项目,采购范围包含足球场面层出新,铺设人造草,四周新建围网等;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项目预算: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宁校区足球场、围网项目出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宁校区足球场、围网项目出新改造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8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时代上城1栋29楼,3号电梯进入),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0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时代上城1栋29楼(3号电梯进入)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招标文件份数及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3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踏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投标人,请至少提前1个日历天联系勘察现场联系人,并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对于不提前联系或不按要求而无法进校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润湖大道4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205185693
7.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核心产品:足球场人造草坪。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25-89668043
电子邮件:5941843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52080267
电子邮件:17595932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