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铝板闭路循环回收利用减碳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铝板闭路循环回收利用减碳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小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铝板闭路循环回收利用减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子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9个子包。
2. 招标范围:汽车铝板闭路循环回收利用减碳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必须的附属货物、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各子包内容如下:
子包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单位:元,不含税) |
交货期(工期) |
子包1 |
冲压车间单辊系清洗机 |
2,566,371.68 |
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子包2 |
冲压工厂起重机 |
1,542,478.00 |
2023年10月31日安装完成,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子包3 |
冲压车间50T模具转运车 |
424,779.00 |
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子包4 |
冲压厂(铝车身)便携式柔性关节臂测量机 |
1,132,743.36 |
2023年9月30日前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子包5 |
H93车型焊装厂检具复制 |
203,540.00 |
2023年8月10日检具到达现场,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子包6 |
焊装厂(铝车身)生产辅助设备 |
311,681.00 |
2023年9月30日前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子包7 |
焊装SPR铆模开裂感应系统 |
175,000.00 |
2023年8月15日前必须提供不少于两套检测系统(总计10套),2023年9月15日前须提供完全部10套检测系统。 |
子包8 |
整车质量(铝车身)色差仪、焊装点焊超声波设备项目 |
840,708.00 |
2023年10月30日前设备到达现场,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子包9 |
涂装厂(铝车身)品质提升改造项目 |
635,592.00 |
2023年10月15日前安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注:①子包是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应对子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明确标明所参与投标子包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③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条款无特别说明,则表示对9个子包均适用。
3.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适用于子包1、3、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撤销、暂停或不提供均视为证书无效。
适用于子包2:
①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桥式起重机)的制造商,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起重机械(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桥式起重机B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撤销、暂停或不提供均视为证书无效。
适用于子包4:
①投标人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包含出具人签章);②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全资子公司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国内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全资子公司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撤销、暂停或不提供均视为证书无效;国外制造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适用于子包7:
①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包含出具人签章);②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全资子公司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国内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全资子公司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撤销、暂停或不提供均视为证书无效;国外制造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适用于子包8:
①投标人须是拟投主要设备(焊装点焊超声波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包含出具人签章);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20年以来,投标人至少有两年净利润为正(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材料须能体现实缴人数。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6.投标人业绩要求:
子包1: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3个(含)以上主机厂或一级配套厂自动化线改造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2: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5个或以上汽车整车厂或一级配套厂(通用桥式起重设备不低于40T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3:投标人至少具有5个或以上汽车整车厂或一级配套厂(工作吨位不低于50T级)的类似运转车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4: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3个或以上主机厂或一级配套厂关节臂测量设备项目实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5: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3个或以上汽车整车厂类似检具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6: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2个或以上汽车整车厂类似生产辅助设备及工具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7: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5个或以上汽车整车厂或一级配套厂的类似铆模开裂感应系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8: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3个或以上汽车整车厂类似整车质量色差仪或超声波点焊测量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子包9: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乘用车企业涂装车间的案例实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子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6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3. 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020-66825886,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 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120.25.193.109/)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小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联 系 人:赵工 |
联 系 人:宋工 |
电子邮件: zhaoq1@xiaopeng.com |
电 话:020-83172166-846 |
|
传 真:020-83172223 |
|
电子邮件:hualunsibu@163.com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