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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6:14:58  打印
公告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AL-0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3-AL-09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本次粉煤灰销售量约为30万吨,具体销售数量以实际为准。2.投标人负责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的销售、装卸、运输、厂内短途倒运(如有需要); 3.投标人负责灰库场地、装载设备操作间、装载区周围环境的保洁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理工作; 4.投标人负责装载、卸料口与车辆连接密封、防尘,场地卫生清理。 5.资金来源:自筹 6.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7.限额要求:底价30元/吨,投标人报价时不得低于限额价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冬季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结算价格按照中标价格的一半进行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处置)项目: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3.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粉煤灰采购业绩两项及以上,合同中需包含粉煤灰承销服务(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并提供购销粉煤灰时的专用发票复印件,一经发现造假、伪造,取消其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2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手机、电话、传真、邮箱),我公司在确认收到上述内容的邮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回复招标文件。如未收到回复请用第2种方式获取。 2)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谢绝个人汇款,售出不退。开户名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营口银行哈尔滨分行群力支行 帐号:558801000051051 开户行号:31326109007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发送文件名称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钉钉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电话:0451-82265421

电子邮件:aolongchengxi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