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23.8.1
招标编号:ZZ066023582843
一、招标条件
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空气预热器(ZZ066023582843/1)
标段2:静电除尘器(ZZ066023582843/2)
标段3:磨煤机(中速磨)(ZZ066023582843/3)
标段4:干式除渣系统设备(ZZ066023582843/4)
标段5:引风机(ZZ066023582843/5)
标段6:一次风机、送风机(ZZ066023582843/6)
标段7:高压加热器(ZZ066023582843/7)
标段8:除氧器(ZZ066023582843/8)
标段9:给水泵汽轮机及凝汽器(ZZ066023582843/9)
标段10:100%容量汽动给水泵(ZZ066023582843/10)
标段11:凝结水泵(ZZ066023582843/11)
标段12:循环水泵(ZZ066023582843/12)
标段13:高位收水自然通风冷却塔塔芯设备(ZZ066023582843/13)
标段14:桥式起重机(ZZ066023582843/14)
标段15:主变压器(ZZ066023582843/15)
标段16: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ZZ066023582843/16)
标段17:碎煤机(ZZ066023582843/1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空气预热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空气预热器)至少具有在4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中成功投运的业绩(不含改造);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静电除尘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业绩要求:(两条需同时满足)
1)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的产品(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至少具有6台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成功投运的业绩(不含改造);
2)电除尘所有电场的控制装置采用高频电源,高频电源制造商有4台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其中至少含2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静电除尘器使用高频电源的应用业绩(全电场),并安全运行2年以上,未发现较大质量问题。
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3:磨煤机(中速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中速磨煤机)至少具有在8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中成功投运的业绩(不含改造);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干式除渣系统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干式除渣系统设备)至少具有6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成功投运的业绩;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5:引风机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引风机)至少具有在4台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中成功投运的业绩(不含改造);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一次风机、送风机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一次风机和送风机)至少都具有在4台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中成功投运的业绩(不含改造);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7:高压加热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大型高压容器(A1))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应具有不少于2项在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扩建)工程中使用的成套蛇形管高压加热器的合同业绩(不包括分包或转包业绩);
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业绩相关文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8:除氧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压力容器(A1或A2)),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6台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上应用的除氧器投运业绩;
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9:给水泵汽轮机及凝汽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台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上应用的100%容量给水泵汽轮机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0:100%容量汽动给水泵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4台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上应用的100%容量汽动给水泵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1:凝结水泵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汽轮机凝结水泵)应具有不少于在2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2:循环水泵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汽轮机循环水泵)应具有不少于在2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3:高位收水自然通风冷却塔塔芯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项目高位收水冷却塔塔芯材料(填料和收水装置)投运合同业绩;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4:桥式起重机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QD型300t及以上型式试验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10台130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安全投运业绩,且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在4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的投运业绩;
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5:主变压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产品须具有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配套的三相一体500kV主变压器设备的投运业绩,且投运业绩不少于2个不同电厂项目(不包括转签业绩,兄弟单位和母子单位业绩不能互用)。
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6: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在国信集团内中标项目没有发生严重违约、供货与技术协议不符情况;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且具有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3个10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的“前置过滤+高速混床+再生系统”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工程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设备清单,需提供成功运行的业绩清单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工程规模等);
2.3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应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容量、工程完成时间、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缺少任一一项将被视作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应与提供的合同对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外加工设备的生产厂家(含经销商)资质和使用业绩情况供招标人审核。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7:碎煤机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应具有不少于5台1500t/h及以上的碎煤机投运业绩,运行达1年以上且情况良好,结构形式与本技术规范书相似。业绩清单中应包括用户名称、联系人员、设备规范、交货日期及投运时间等。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
2、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标段1:5000元、标段2:5000元;标段3:5000元;标段4:3000元;标段5:3000元;标段6:3000元;标段7:5000元;标段8:2000元;标段9:5000元;标段10:3000元;标段11:2000元;标段12:3000元;标段13:5000元;标段14:1000元;标段15:5000元;标段16:3000元;标段17:1000元。售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时
递交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时之前送至南京市建邺区万景园路8号金陵江滨酒店会议楼二楼江天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万景园路8号金陵江滨酒店会议楼二楼江天厅
七、其他
此公告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园区国信电厂路
联系人:姜智贤
电话:0523-84128906
电子邮件:1811596106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联系人:李婷婷、瞿凯、陈璟珏
联系电话:025-86635193、025-86630962
电子邮件:litt@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