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安防采购之技防设备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460213712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银行安防采购之技防设备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3-2460213712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1:基础安防、智能安防设备;002 包2:联网报警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1:基础安防、智能安防设备;002 包2:联网报警设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如为代理商,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
(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3月27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上海银行安防采购之技防设备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银行安防采购之技防设备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本次拟对上海银行安防设备进行采购,入围供应商须根据公安对安防设备的要求,配合招标人新建、改建营业、办公场所申领安全防范合格证,确保营业、办公场所安全。
共分为2个包件,各包件可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包件1:基础安防、智能安防设备。本包件入围2家;预估规模:按3年完成100家新改建网点及限价预估,约5647万元;拟入围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格,是以经评审的拟入围各供应商每项服务的最低报价执行;
包件2:联网报警设备。本包件入围1家;预估规模:按3年完成100家新改建网点及限价预估,约279万元。
2.2 入围有效期:项目入围三年,入围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或下次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以先者为准)。入围期间相关预估采购数量详见报价单,入围后,具体业务范围由采购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2.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拟锁定各项单价,并限定单项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上述价格均含可抵扣增值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2.4 入围框架协议合同三年一签。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包括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范围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投标人不得拒绝。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包1、包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如为代理商,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
(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23日到2024年3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每个包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yyuan@shbid.com,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所有手续完成后报名成功。
(2)报名材料(注: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资质要求):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相关证明,提供以下截图:
①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②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③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④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⑤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⑥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⑦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⑧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⑨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⑩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⑪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⑫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⑬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⑭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5)制造商需提供3C认证、商标注册或公安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等制造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所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授权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并提供上述制造商证明材料。
6)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若购标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
(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邮件发送至购标人。
(5)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2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www.bosc.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 系 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021-6847577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06室
联 系 人:姚远、范一尘
联系电话:021-32557783、021-32557901、13918891005
电子信箱:yyuan@shbid.com
2024年3月2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尤老师
电话:021-684757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06室
联系人:姚远、范一尘
电话:02132557901
电子邮件:yyuan@sh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