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努力成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最想使用的平台!

 建议箱帮助中心 |法律声明 | 

安阳师范学院公共教室窗帘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14:58:04  打印

安阳师范学院公共教室窗帘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24-26

2、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公共教室窗帘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85元/米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1

安阳师范学院公共教室窗帘采购

290000.00元

85元/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项目基本需求及实施方案等)

5.1采购内容:公共教室内窗帘采购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基本需求及实施方案”。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验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5楼)

3.方式:现场获取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A51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A51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师范学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师范学院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方式:0372-330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5楼

联系人:曹记磊

联系方式:17550772210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