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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5:37:18  打印

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0902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CZB】20240018

2、项目名称: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一标段:200000.00元;二标段:282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标段采购气相色谱仪;二标段采购多功能破碎仪、冷冻离心机、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生物显微镜等设备。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5.4 质保期:1年 

5.5 质量标准:合格

5.6 交货期: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3 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非医疗产品可不提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可投多个标段,中多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套,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卓飞路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35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4号楼4单元7层2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329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329639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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