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氧、高纯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氧、高纯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氧、高纯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交货地点: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主要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氧、高纯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主要包含特殊气体运输,装卸、安装及后期维护、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约60万元;
6、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达到业主考核标准才可续签;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供应商应具备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产生诉讼或纠纷的过错方。(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须有①《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液态,气态) ②《药品注册批件》(包含液态,气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⑤《危险化学品登记证》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 类2项)⑦《气瓶充装许可证》⑧《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6、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需要有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购买文件。供应商也可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xinchengzhaobiao03@163.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0371-53636355)购买文件;
4、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顺城街13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932686
2.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636355
邮 箱:xinchengzhaobiao0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1-5363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