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就偃师区普通干线公路除雪设备购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GL202410001号
2、项目名称:偃师区普通干线公路除雪设备购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7000.00元
最高限价:227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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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普通干线公路除雪设备购置 |
227000.00 |
227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购置融雪剂撒布机2台、除雪滚1台。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内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应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78号院204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凯瑞商务十一楼1101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凯瑞商务十一楼1101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原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首阳大厦6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50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英协路广汇9号楼1单元301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8637995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8637995180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