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辐射监测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辐射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完成辐射监测设备的采购。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超低本底液体闪烁计数器 |
个 |
1 |
2 |
超大流量气溶胶采样器 |
个 |
1 |
3 |
风速仪 |
个 |
2 |
4 |
粉尘监测仪 |
个 |
2 |
5 |
放射性气溶胶监测仪 |
个 |
5 |
6 |
电子剂量计 |
个 |
80 |
7 |
入口剂量读出器 |
套 |
2 |
8 |
出口剂量读出器 |
套 |
2 |
9 |
系统工作站 |
套 |
1 |
10 |
手脚沾污仪 |
台 |
2 |
11 |
移动式γ剂量率仪 |
台 |
7 |
12 |
区域γ连续监测仪 |
套 |
3 |
13 |
便携式长杆γ剂量率仪 |
台 |
5 |
14 |
移动式气溶胶活度测量仪 |
台 |
4 |
15 |
移动式气溶胶取样器 |
台 |
4 |
16 |
便携式α、β表面污染检测仪 |
台 |
3 |
17 |
工控机 |
台 |
1 |
18 |
γ相机 |
套 |
1 |
19 |
全身表面污染监测仪 |
台 |
1 |
20 |
人员通道式γ监测仪\γ 塑料闪烁体 |
台 |
1 |
21 |
工具污染监测仪 |
台 |
1 |
22 |
热释光读出器\X、β、γ、中子 光电倍增管 |
个 |
1 |
23 |
低本底αβ测量仪\α、β 塑料闪烁体 |
个 |
1 |
24 |
气溶胶取样器 |
套 |
4 |
25 |
环境γ剂量率仪 |
台 |
2 |
各需求物料的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100日内完成第一批到货:除热释光读出器\X、β、γ、中子光电倍增管外全部监测仪器的第三方检测、安装调试与物项交货。180日内完成第二批到货:热释光读出器\X、β、γ、中子光电倍增管的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2.4 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法规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含)以上类似辐射监测设备的供货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7未被中核集团及中核环保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提供承诺书)。
3.8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365trade.com.cn)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
联 系 人:余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9-8212886、0839-821205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
电话:010-53105813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53105813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