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运输及装卸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YC2403G110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运输及装卸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运输及装卸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寻找提供商品运输及装卸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运输车辆的车厢长度不得低于4.2米,装卸服务须按要求满足龙烟公司的货物运输及装卸需求,装卸服务为单边装卸作业。运输、装卸商品涵盖酒类、茶叶、地方特产等多种商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
2.4计划合同履约期:二年
2.5项目地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具体到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指定。
2.6质量标准:全部货物运达或装卸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2.7招标范围: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总仓及各直营门店商品运输及装卸服务。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熟悉运输装卸管理业务。
3.3车辆必备条件:①车况良好,须有车厢电子锁、车内监控录像设备、车辆GPS定位系统,雨布、捆烟绳等工具齐全,并配有驾驶员及装卸人员;②人身、货物、车辆保险手续齐全,行驶证、驾驶证(驾龄六年以上,不少于(含)10名驾驶员)、车辆人员保险等齐全,具有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保险单或类似协议。③黑龙江省内运输服务要求不低于4.2米车型,黑龙江省外运输车型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4人员配备要求:每台车要有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驾驶员及装卸人员(驾驶员要求具有六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驾驶技术、职业道德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装卸人员需要有多年工作经验,熟悉装卸流程。
3.5调运高峰期运输及装卸要求:投标人必须准备充足的自用或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含)5辆),确保招标人调运高峰期运输不受影响,车辆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安排人员为招标人提供货物装车、卸车、搬运服务。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8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潜在投标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内,如在名单内,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1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到2024年11月07日,请于上述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线上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可汇款支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汇款账户:
(1)账户名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龙兴支行
(3)账 号:18010000001462794
(4)财务电话:0451-51833655
4.3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2)投标承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授权委托书;(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营业执照;(8)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账户信息);(10)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1)承诺书(详见3.3、3.4、3.5、3.7条)(格式自拟)。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专区:示范文本”)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十六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十六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服务商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5号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0451-51840011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吕女士、徐女士
电 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 18004607349
授权电子邮箱:cheny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