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资产信息
1.标的名称:模具(废旧钢材处置)
2.标的数量:215套模具,评估重量160,898.00千克(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3.转让底价:335,961.00元,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
5.资产评估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资产评估值:335,961.00元
7.其他说明:转让标的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模具的装运以公司通知为准。
二、转让方信息
1.转让方名称:江苏舜天凯信贸易有限公司
2.转让方联系人:董玲玲 联系电话:025-52876064
三、竞价文件获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注册者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竞价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竞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竞价文件。
2.竞价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
4.竞价文件费用其中200元由代理机构出具发票;200元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现场看样时间及地点
1.看样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
2.看样地点: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太湖路209号
3.看样联系人:何佳辉 15715150482 (请提前半个工作日联系)
五、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保证金缴纳
户名:江苏舜天凯信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48325819126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支行
保证金事项说明: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竞价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购买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竞价项目名称,不接受现金。
2.被确定为标的受让人的,其保证金作为抵减签订《处置合同》的款项。
3.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的;(2)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3)购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4)已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限内受让方无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5)转让合同签订后,无故未依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无故仍不支付交易价款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受让人资格条件
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如天眼查存续状态、竞价日期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完税证明或不欠债证明);
3.受让人应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如“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中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标的交接时以现场现状为准。
六、意向受让人需要提供材料
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申请与承诺;
(4)受让人资格条件按顺序编排;
(5)受让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准备一式叁份竞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正本电子版一份(U盘或者光盘形式),每份竞价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并将竞价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和正本电子版用单独的信封(箱)分别密封,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意向受让人公章。并在竞价响应文件封皮明显处注明:竞价项目名称、意向受让人名称(加盖公章)、并说明“竞价时启封”的字样。
七、竞价成交方法
1.竞价日期: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竞价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 竞价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03/105室(开标室)。
4.成交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经公开征集产生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合格后,按意向受让方报价最高者为最终受让人。如最高报价不止一名,由最高报价者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价高者为最终受让人。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为废标。
5.竞价确定最终受让人且公示期满3日后:发送成交通知给最终受让人,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处置合同(详见附件2),最终受让人需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按合同约定进行。
八、竞价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联 系 人:黄琳霖、朱笑青
联系电话:025-52875968、025-52875975
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含附件转让合同)
及转让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另外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否则为废标。
2.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一旦参与报价即表示已知晓相关法律及政策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收集、利用、处置废旧物资作出的相关规定),若因意向受让方资质以及对法律及政策性规定的理解偏差等出现问题,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