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43458HW043101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6万元(预算金额为预计发生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限价:22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鲜冻禽畜肉类及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食材,含相应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899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0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