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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浅表肿瘤智能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18:03:35  打印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浅表肿瘤智能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浅表肿瘤智能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YL-0149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浅表肿瘤智能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浅表肿瘤智能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调试、验收、培训、运维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5.5质保期:设备整机验收合格运行之日起,提供原厂质保不少于三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要求联合体中中小(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金额的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接受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要求分包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其他要求:

3.4.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凭CA数字证书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数字证书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5.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取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4000元的按定额4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顺街13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217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陈杰

联系方式:0371-60926170  13523068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联系方式:0371-60926170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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