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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用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11:21:37  打印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用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用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用及配套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为更好地推动市场维护工作,预计需在全国范围内租用业务工作用车45-50辆全新车辆,其中第一批预计6辆为自驾仅租用车辆、39辆含驾驶员服务,另5辆车根据招标人实际使用需要决定是否租用,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注:交接、终止车辆当月按天结算)

3、招标范围:

预计用车地

预计配备车辆数

杭州

1

贵阳

1

合肥

1

呼和浩特

1

郑州

1

大连

1

银川

1

深圳

1

哈尔滨

1

长春

1

沈阳

1

重庆

1

兰州

1

太原

1

海口

1

石家庄

1

烟台

1

广州

3

南宁

1

武汉

1

长沙

2

赤峰

1

桂林

1

泉州

1

福州

1

乌鲁木齐

1

昆明

1

成都

1

济南自驾

1

武汉自驾

1

南京自驾

2

西安自驾

1

南昌自驾

1

南昌

2

吉安

2

赣州、抚州

2

上饶、景德镇

2

4、项目估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0万元/年(自驾车按13%、带驾驶员服务按9%税率测算),自筹,已落实。

5、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各用车地具体交接日期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签订。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就本项目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记录名单;

7、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详见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1)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任职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同一投标人的同一行贿行为既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查询的,其禁入期限以烟草行业黑名单记载的禁入期限为准,不重复实施禁入措施。),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以下恶意行为的,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将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2年内禁止其参加本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被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①通过挂靠或买卖资质,或提供伪造、变造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②与招标人采购相关部门(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串通参与非招标项目竞争的;③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人采购业务中存在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行为的;④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恶意违约,给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50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失的。同一投标人重复以上恶意行为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3日09:0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3、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6层。

注: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和现场递交,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201号金圣工业科技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6层

联系人:谢皓、罗会京

联系电话:0791-83850161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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