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度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和聚合硫酸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度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和聚合硫酸铁采购项目已由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度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和聚合硫酸铁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为满足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需要,现需对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和聚合硫酸铁进行集中采购,采购完毕后由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供货。
2.3招标范围:中标单位在供货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对所投标段货物的需要,提供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检验、验收合格、移交招标人及其他相关服务。实际用量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要求进行确定,不承诺最低使用量。
2.4交货地点: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规格、数量后,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送货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
2.5交货期:在收到招标人签发的供货清单后3日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验收合格。
2.7质量保证期:自货到指定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并移交后24个月。
2.8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期满,发包人未完成下一年度招标的,发承包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供货期限自动顺延至下一年度招标完成,如政策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招标人根据新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次氯酸钠采购;
第二标段:聚合氯化铝和聚合硫酸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对应的供货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2投标人为所投标段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代理经销商的授权证明材料,且生产制造商授权后不可与代理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代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代理经销商的授权证明材料)。
3.1.3第一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
3.1.4本次所投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下放的,可提供由下放部门审批的卫生许可批件,同时提供省级相关部门发布的卫生审批权下放的相关文件的证明(生产制造商提供卫生许可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21-2023年度连续三年,成立年份不足的,按成立年份起提供。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项次氯酸钠的类似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书证明材料(提供类似供货业绩合同)。
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项聚合氯化铝和聚合硫酸铁的类似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书证明材料(提供类似供货业绩合同)。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至询比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没有处于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3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4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失信行为。
1)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2)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3.4.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4.3获取所需资料:①现场获取: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②线上获取:投标人需将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件:fdzxzb001@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5.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太湖路西北角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3674993741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12楼
联系人:刘本煊
电话:0371-85969785,0371-86120322,0371-85967760
电子邮件:fdzxzb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