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某部新库房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2024-JKNLSL-W4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某部新库房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4-JKNLSL-W4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锦州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参照公告要求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710656911@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一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一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 锦州某部新库房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KNLSL-W400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001 |
料箱式自动引导车及配套设施 |
详情见文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项目预算: 45万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710656911@qq.com 。
※(五)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一楼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先生、王女士
办公电话: 0301-546465
移动电话: 16688203109/18940621007
传 真: /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米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8640020635
采购机构:锦州某部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某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6688203109
电子邮件:17106569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519589103
电子邮件:zchx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