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1厂房排气/消音设备招标人为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共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01厂房排气/消音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26A015
2.2招标项目名称: 101厂房排气/消音设备
2.3 数量:1套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应充分进行现场勘察,中标后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次工程采购、施工并投入使用。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金属消音塔、矩阵式消音元件、防雨帽、爬梯等;
2)排气管道:不锈钢管道、管件、膨胀节、开孔扩压器、穿墙封堵等;
3)电气:电控箱、温度、压力传感器等。
2.5 交货地点:河南省新乡市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6个月内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至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后登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www.eavic.com)上传汇款底单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www.eavic.com)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旭辉中心1号楼 610 室。纸版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资料存档,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中路168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373-3862270
传真:0373-338660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六层
邮编: 100039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电话: 029-89248368、010-68388610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