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消磁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TCL-ZB-2451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消磁机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51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200万(及)以上行政金额处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投标人可以是原厂商,也可以是代理商,原厂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须提供的本次采购设备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3.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24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龙江银行消磁机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消磁机采购(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带有粉碎功能的消磁机,按照实际发生采购数量结算。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供货产品应当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有新规范颁布,应以新的规范为准,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6中标人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200万(及)以上行政金额处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投标人可以是原厂商,也可以是代理商,原厂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须提供的本次采购设备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3.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4日,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可登录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点击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联系人:曲金艳
联系电话:0451-8570655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陈继龙、申明慧
联系电话:0451-82364697
电子邮箱:hljyxzb5@126.com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账 号:18010000001546324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联系人:曲金艳
电话:0451-857065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继龙、申明慧
电话:0451-823646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