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堆本体退役专用伸缩套筒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堆本体退役专用伸缩套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0981。
内部编号:ZKX20260801A212。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堆本体退役专用伸缩套筒。
2.3 招标范围
2.3.1 供货内容
堆本体退役设备包括I型桁架及配套工具和II型桁架及配套工具。其中I型桁架跨度6.7m,总体尺寸为23m×7.6m×4.3m;II型桁架跨度13.5m,总体尺寸为23m×14.37m×5.99m。现需采购2套伸缩套筒,分别搭载在I型桁架和II型桁架。
供货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I型桁架伸缩套筒及配套的辅助配件、II型桁架伸缩套筒及配套的承载移动小车。且须均为本国产品(国产),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具体供货清单如表1所示。
表1 堆本体退役专用伸缩套筒供货范围清单
| 序号 |
所属设备 |
部件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I型桁架(已购,不在本次供货范围) |
提升机构 |
1 |
套 |
包括提升机构主体、电缆收放机构、耐辐射电机、必要的插接件、轴承等 |
| 2 |
伸缩套筒 |
1 |
套 |
包括伸缩套筒筒体、电缆、滑环、快换盘等 |
|
| 3 |
II型桁架(已购,不在本次供货范围) |
伸缩套筒 |
1 |
套 |
伸缩套筒回转支承总成 |
| 4 |
承载小车 |
1 |
套 |
大车对接标准接口 |
2.3.2 服务内容
供货方需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供货清单内容,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清单内设备的加工制造;依据技术规格中的指标要求,完成相应的测试与验证;提供设备的运输、原伸缩套筒拆除及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如需使用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情况下)、质保维修服务。
2.4 交货期:2026年11月30日源地验收,2026年12月30日到货验收。
2.5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提升机构类或套筒类等非标设备相关的加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需显示主要工作内容(可提供技术协议)、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开标后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4日17时。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8日9时00分。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纸质投标文件(仅用于归档):3份。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及平台生成页码的)打印胶装,并于开标当日寄出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金宇(010-88525276)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10-69359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88528383
项目负责人(同异议接收人):金宇
电话:010-88525276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6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联系我们”联系平台客服咨询。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7×24小时在线客服须在平台首页点击进入咨询界面。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