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维修专项-公共楼宇屋面防水维修改造
快速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快速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维修专项-公共楼宇屋面防水维修改造
2.3项目编号:HITKS-2024000054
2.4采购预算:1120357.3元人民币
2.5采购范围:拟对公共楼宇屋面防水进行维修改造,包含建筑、给排水等专业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6建设规模:土木楼、明德楼等楼宇进行屋面防水维修,维修面积约8500平方米。
2.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竣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8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2.9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招标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非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4年1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8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21年07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一项公共建筑整体新建或综合维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应包含建筑、给排水等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竣工验收报告需明确具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需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供应商应给予配合。
3.9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10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以应答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之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采购标文件;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采购文件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5.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中招联合服务平台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响应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供应商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30分;
8. 其他
8.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快速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快速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8.2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无理缠诉行为和造假行为的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扣罚报价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限制名单。
8.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应答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cgzx.hit.edu.cn);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0451-86417953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946185481(招标五部)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