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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17:25:51  打印

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施工监理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4-0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东湾行审备(2020)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辽河口西侧,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西二突堤南端。

2.2 招标项目规模:水域部分新建一座应急工作船码头及其配套设施,码头长度135米,陆域部分新建应急设备库、固废仓库、含油污水罐、回收物资暂存场地等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陆域面积5.3万平方米。

2.3 计划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8个月(具体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监理单位招标。主要包括剩余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及工程安全、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者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的泊位工程监理业绩。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3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材料、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5室获取招标文件。

4.5 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上传相关材料,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须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 27 9 30 分,投标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招标人: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427—8808138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雪

电话:024-23391330-803  

电子邮箱:95813828@qq.com

 

 

日期:2024年12月6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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