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广东正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 受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2026学年校内课后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公告已于2026年7月28日发布,现对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公告第二点申请人资格要求:
(四)申请人须为荔湾区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荔湾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或《2025年荔湾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名单》(荔教办〔2025〕73号)内的机构。(提供证明文件截图)。
现修改为:(四)申请人须为荔湾区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荔湾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或《2025年荔湾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名单》(荔教办〔2025〕73号)或《荔湾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通知》内的机构。(提供证明文件截图)。
二、原公告第二点申请人资格要求:(七)从业人员要求。 所有入校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4.须提供《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合规查询结果;
现澄清为:4.须提供《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合规查询结果;(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比选人查询结果为准)
三、原公告第六点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8月4 日14时至14时30分。
(二)递交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 4 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
(三)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高塘石杨梅岭街3号生态智谷A座四楼410室。
现修改为:(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 4 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0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斗园)门卫室。
其他内容不变。原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比选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正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