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0018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一、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P10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落款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请明确是否无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答: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问题二、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固定总价是否保留两位小数,设计费是否保留整数?
答:统一保留两位小数。
问题三、请问变更签证优惠率是否保留两位小数(X.XX%)?
答:保留两位小数。
问题四、招标提供的模拟清单有pdf和excel两个版本,存在清单项目编码不一致的情况,请问如不一致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以Excel版本为准。
问题五、提供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阶段)
答: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903858869。
问题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共11人。
答:现明确评标委员会构成:共9人
问题七、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答: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903858869。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2.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崔先生
电话:0379-63321114、6332111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0385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