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努力成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最想使用的平台!

 建议箱帮助中心 |法律声明 |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3 18:15:02  打印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A2026-ZB-0092/001-002)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2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1.50‰,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期科创债本息全部兑付完毕止;

中标候选人第2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1.50‰,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期科创债本息全部兑付完毕止;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1.90‰,服务质量标准:完全响应,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期科创债本息全部兑付完毕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佳伟

中标候选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政慷

中标候选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贝一飞、朱任予、李舒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标段(包)[002]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二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1.00‰,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自我行中标并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期科创债本息全部兑付完毕止;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1.06‰,服务质量标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确保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无重大差错;及时响应发行人需求,提供专业的市场信息和咨询建议,并随时接受发行人监督;具备强大的销售和定价能力,成功取得发行批文,完成债券发行且利率符合发行人预期,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期科创债本息全部兑付完毕止;

中标候选人第3名: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1.00‰,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期科创债本息全部兑付完毕止;

中标候选人第4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1.00‰,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期科创债本息全部兑付完毕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的项目负责人:武婷

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项目负责人:王悦然

中标候选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项目负责人:张宸铭

中标候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项目负责人:赵玮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评标情况:第四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稽核审计岗。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

联系人:高冰茹

联系电话:029-8115812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一部

联系人:张媛、白国锋

电话:029-85266644

电子邮件:5786572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