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D2026-ZB-2534/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9日18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6-ZB-2534/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单价合计 (含税/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响应情况 |
| 1 |
西安丹特威齿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48362.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至满一年。 |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
响应 |
| 2 |
西安华冠齿科用品有限公司 |
54588.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至满一年。 |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
响应 |
| 3 |
西安市帕菲克精密义齿有限公司 |
51030.8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至满一年。 |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很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接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委监察科全面监督,开标现场监督部门审计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龙台观路 831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29-3335055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梁静怡、雷鹏
电 话:029-884979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