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公共事业屋顶光伏项目(EPC)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商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殷都区公共事业屋顶光伏项目(EPC)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于2026年4月17日在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殷都区公共事业屋顶光伏项目(EPC)二次
项目编号:A32058201000747001
建设地点:安阳市殷都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医院、卫生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建(构)筑物屋顶、停车场
招标控制价:10609.17万元;其中,设计费260万元;建筑工程费2330.2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8018.9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用屋顶面积约为18.3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为殷都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医院、卫生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建(构)筑物屋顶、停车场等,采用650Wp双面N型Topcon组件,共计安装35274块组件,16-18块光伏组件为一个组串。配置多种型号的组串式逆变器进行搭配使用,以便达到设备利用率最大化,逆变器的主要型号为30kW组串式逆变器、40kW组串式逆变器、50kW组串式逆变器、100kW组串式逆变器以及110kW组串式逆变器。不同屋面采用不同的组件安装方式,彩钢瓦屋面组件顺屋面坡势固定安装,平铺于彩钢瓦屋面,混凝土屋面以倾角5°或者10°安装。本期工程直流侧容量为22.9281MWp,交流侧容量为20.133MW。所有逆变器就近接入现场变压器,经过并网柜形成集电线路接入各区域现有建筑物的配电系统内。发电模式为“低压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采购阶段等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服务以及审核竣工图等内容。
(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最终以审批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核过的施工图预算(执行国家现行清单规范)为准。
(3)采购部分:工程包含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设计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采购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4月17日16时00分
2、定标地点: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1、中标单位:
牵头人:辽宁邮电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牵头人:9121020324316937XG
联合体成员:91110000170054458G
3、中标金额:99830000元
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设计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采购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7、项目人员信息
| 姓名 |
人员类别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桑胜勇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2023202319102 |
| 伍洋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DG20211102259 |
| 桑胜勇 |
施工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2023202319102 |
| 邵春敏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202202032030323 |
8、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质询、比较优势:辽宁邮电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该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核查、质询结果符合招标要求。
9、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不符合核查要求,核查未通过。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1、公示媒体: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殷都区)》上发布。
2、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3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河南商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中段路南415号
联系人:徐英喧
电话:15232158101
邮箱:sdjt_zb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14号
联系人:宋改方
电话:18837267069
邮箱:hntybgfgs@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殷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亓瑞霞
电话:0372-5139022
邮箱:ydqczjgzb@126.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