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努力成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最想使用的平台!

 建议箱帮助中心 |法律声明 |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至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22:13:49  打印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至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至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至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次仅就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咨询服务。

第二标段: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评审、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

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入围一个标段。

3.服务内容:

第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集团及各子(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集团及各子(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评审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评审、工程结算评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两年。

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6.入围单位数量:每标段6-8家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企业实力:投标人注册人员中具有土建、安装、市政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15人且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入。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显示的相关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姓名、注册号)(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

3.拟派项目团队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经济师),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以首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3.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至少包含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市政专业负责人各一人,且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首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

5.1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10万㎡(含)以上(或工程造价3亿元(含)以上)房建类造价咨询业绩;

5.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10万㎡(含)以上(或工程造价3亿元(含)以上)房建类造价咨询业绩;

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1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

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企业业绩:如合同或者中标公示公告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金额,须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合同或者中标公示公告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加盖造价师印章的成果文件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陈女士

    话:0371-60601019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话:0371-60601020

    箱:kcjtjjjc@163.com

 

2024年10月15日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