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设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设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设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409
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招标范围:满足2026-2028年度35千伏-220千伏主网输变电工程、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光伏(风电)、储能的工程咨询工作和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咨询工作包含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需包含工程建设规模、接入系统方案、估算、经济评价、核准等)以及实施过程中前期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勘察设计工作包含以上项目勘察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办理、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核)、竣工图设计等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具体项目的委派内容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派发单为准,单个项目的咨询工作和勘察设计工作累计金额应小于100万元,工程咨询工作及勘察设计工作分阶段进行派发,由同一家单位实施。
5.入围数量:5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专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专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资质;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咨询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需包含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投标文件中应附查询截图。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记录,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3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记录,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22日9时00分至2026年07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异议和投诉渠道)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686826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马哲、袁芙蓉
电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