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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绿廊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3 20:53:32  打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绿廊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绿廊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服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代建人)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绿廊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服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北起淮海路、南至竹贤南路,全长约3.5公里,规划面积约40万平方米,包含河道两侧蓝线内及两侧绿地的生态绿化,需将浮清河蓝线与两岸绿线空间融合设计,具体任务包含园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工程、管理用房及建筑小品工程等。

2.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绿廊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蓝绿融合概念规划方案、植被专项方案、配套商业概念方案等相关内容(含本项目经济测算、总图、效果图、地块设计指标)等相关内容,并负责配合方案汇报、评审等。

2.4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设计资质(资质指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应资质)承揽本工程。河南省企业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河南省外企业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含园林、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风景园林项目概念方案文本编制或设计业绩。

注: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加盖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提供发票证明资料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证明资料:发票(发票金额不作限制)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中标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3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应提供的资料:

(1)现场获取:供应商携带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内容包含获取招标文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电子邮件领取:供应商将已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①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内容:授权内容包含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项目名字+联系方式”发送hnqszbdl@126.com邮箱后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确定资料发送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

1.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600311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兴瑞汇金国际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学彬

项目组其他成员:曹荣、罗亚峰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电子邮件: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2026年6月23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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