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进口物资仓储物流一单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359)
一、招标条件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锦丰进口物资仓储物流一单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TCL-ZB-26135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锦丰进口物资仓储物流一单制招标项目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锦丰进口物资仓储物流一单制招标项目,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确定中标人后,试运行3个月,满足生产要求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最多顺延四年。根据招标人的日常生产需求,投标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对要求报关的进口纸浆、粘胶纤维完成报关并满足配送要求;原则上,每日配送的货物投标人需在接到配送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物按需配送到锦丰工厂。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单价控制价,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任何一个港口/车站的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港口/车站全部投标,不允许部分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具备进口物资清关资质的能力。
2.2.投标人需具备成熟的进口物资的报关、运输、保税、储存、配送等相关经验,且配送车辆不少于8辆。各项服务内容缺一不可,并提供证明文件如下;
2.2.1报关资质/资格文件: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2.2.2运输资质/资格文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2.2.3保税、储存资质/资格文件: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或保税仓库仓储合同类文件;
2.2.4配送资质/资格文件:
自有配送车辆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非自有配送车辆的提供:能支配非自有车辆的运输合同/协议类文件。
2.3 投标人需具备进料加工账册的相关专业技能并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具备进料加工料件报关处理能力。
2.4 投标人需具备进口物资的保税处理条件,具备本项目进口纸浆、粘胶纤维的保税仓储、保税流转处理能力。
2.3和2.4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进料加工及保税处理业务能力承诺及实施方案函》,或者提供进料加工物资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保税类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提供实施方案函,函件中应完整阐述本项目进料加工账册、进口物资保税全流程的人员配置、资源条件、作业流程、风险管控措施。未按要求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保税类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承诺函及实施方案,未加盖公章或关键业务内容空白的,否决其投标。
2.5要求投标人具备集装箱运输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如下:
常熟港或陆运口岸/火车站的进口物资:显示带集装箱号的卸货照片。
2.6恒丰纸业一体化协同能力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能够对接恒丰纸业供应链管理系统,按照恒丰现有管理要求报送库存、在途、出入库、保税、进料加工账册等数据,满足恒丰纸业统一供应链统计、对账、风控管理等的各项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根据招标方的日常生产需求,投标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对要求报关的进口纸浆、粘胶纤维完成报关并满足配送要求;原则上,每日配送的货物投标人需在接到配送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按需配送到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8装卸设备设施要求:根据海运集装箱、汽运运输等不同的运输方式,投标人配套的装卸设备及设施至少需要配备:叉车、抱夹车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9如因存储、运输等原因产生的破损、污染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商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本次招标人需对中标人进行考察,试运行3个月,满足招标要求后方可正式合作。若中标人无法履约,则按照招标打分排名顺延,取第二名为中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4日17时至2026年9月29日17时。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 903 3175,(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联 系 人:文玉莹
电 话:0453-6886646 1584565397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陈继龙、李慧
电 话:0451-82329250
电子邮件:hljyxzb1@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