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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23:00:21  打印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物项进行采购,现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采购物项为111#工艺实验楼“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主要包括111#工艺实验楼退役范围内的吊顶、生产生活用水、特排管道、通风管道、电气系统、货运电梯等。前期检测发现:上述物项中的特排管道、通风管道、部分吊顶和电气系统为放射性物项,且特排管道、通风管道的放射性污染水平明显高于建筑物表面的污染水平,同时部分电线电缆沿通风管道竖井铺设,为防止拆除过程中发生放射性污染扩散导致建筑物污染水平升高,因此需将“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先行拆除。

2.2 计划工期:2个月

2.3 建设地点: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夹江工作区。

3.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B.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无连续亏损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担的1个类似辅助系统拆除或建筑物拆除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时间(已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正在承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设内容、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视为已完成项目,否则视为正在承担的项目)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机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B.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要求:应具有同项目经理相同资质,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技术负责人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C.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安全员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6)其他要求:

A.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谈判参与单位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B.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

(6)不同供应商被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示异常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然后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10-86397110)免费注册通过审核后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标书款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4.3 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我要报名”将无法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首次报价)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5.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30,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为美行中心7楼704室(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

5.3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上传平台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6.2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同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不能参与现场谈判的,可以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技术联系人:舒志青

电话:028-85903287

商务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28-85908528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8-85756520

项目负责人:娄广斌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9.其他说明

9.1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 111#工艺实验楼辅助系统拆除技术规格书名称为《公用系统拆除采购技术规格书》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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