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科学谷数字小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二标段供配电工程第2标段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科学谷数字小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数字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标段供配电工程第2标段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科学谷数字小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二标段供配电工程第2标段剩余工程
2.2项目编号:ZTZBHN-2026-1011
2.3项目概况:郑东新区科学谷数字小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二标段第2标段供配电工程。建筑面积277591.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234.18㎡,地下建筑面积93357.25㎡。
2.4招标范围:东岛BS33-29-02地块(北居住)、东岛BS33-30-01地块(小学)、东岛BS33-31-03地块(南居住)配电工程及2号开闭所外网剩余部分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试验、验收、供电手续办理、送电、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5工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满足国家、电力行业工程相关规范要求标准,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市优质工程、省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项,且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本项目预算:17695065.00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自 2023年2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甲乙双方章,项目经理业绩中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算)。
3.5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戴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投标人需承诺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8.2 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日00: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因潜在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购标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勾选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费用支付页面。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4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潜在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潜在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185399379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潜在投标人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或平台统一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7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CA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电子集中解密,唱标结束经主持人、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后进行在线电子签名,投标人应确认开标结果、在20分钟内完成扫码签字(签字人应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同意。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1853993797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数字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136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866166 18695895967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0号名门国际中心17层1706室
邮 箱:ztzb2024@126.com
监 督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6号
电 话:0371-6229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