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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连廊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2 09:34:08  打印

 招标公告

 

 

 

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连廊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1G2607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己由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新审投(初设)〔2026〕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业主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连廊施工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爱婴大街以东、广达路以北、规划 319 路以西、规划 318 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该连廊建筑面积 1161.4 ㎡ 。 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工程、外装饰工程,单跨跨度40 米。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9 月 08 日至 2028 年 09 月 07 日,共 73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项目从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有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12384314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满足要求的新资质证书)。


3.2.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 ”。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 ”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3.2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3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 个月(2026 年 04 月至 2026 年 06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7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8 月 14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7.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 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哈尔滨市的“评定分离 ”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 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它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被限制投标内容,不含因信用问题被限制投标的)。

10.3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

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559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 系 人:赵雷

电    话:0451-81391071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 号

招标项目负责人:王玲

联 系 人:王玲、 肖有丽

联系方式:0451-81888888 转 3011

E-mail  :yw2@zzg j.net.cn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 2829 号

联系人:  韩玉秀、王成龙

电  话:0451-58795593

 

 

日  期:2026 年 08 月 07 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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