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管材及型材框架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20242050、HTCL-TP-241013
依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管材及型材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管材及型材框架采购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依据龙江化工2024年度大修材料第四批需求计划及装置技改中管材及型材的需求计划,且原管材及型材框架已按预估金额执行完毕。为满足需要,保证装置大修及技改物资供应,特制定管材及型材的框架采购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预算:0.25,即上浮率不超过25%[成交价=(1+a)*基准价,成交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基准价以订货通知单发出当日哈尔滨对应产品披露价格为准,披露网站为“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供应商报价为a值;预计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48万元,发生金额与合同履行期限以先到为准]。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管材及型材。
2.2交货期:接到买方发货通知5日内到货,紧急需求4小时内到货。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具体发生数量以实际订货通知单为准。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合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响应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供应商须至少提供2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金额超过48万元的管材及型材供货业绩,框架内业绩可累计并提供相应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1.5.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响应提供评审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响应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30日13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响应保证金
8.1 响应保证金金额:4500元人民币。
8.2 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
8.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谈判。
- 其他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最低价法。
- 联系方式
采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冯磊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0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