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防腐钢管及配件专项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防腐钢管及配件专项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防腐钢管及配件专项采购。
1.2 采购编号:BRR25-HNS-ZB-002-26084。
1.3 采购单位: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分公司。
1.4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概况:通过本次谈判确定的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防腐钢管及配件专项采购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合同。
2.2 采购范围: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防腐钢管及配件的供给,包括防腐钢管及配件的制造、防腐、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含保险)、交货、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服务内容,具体采购内容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3 入围期限:项目整体施工实施周期。
2.4交货时间:分批送货,发货产品、随车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订单为准。预计每批次采购人下单后15天内供应商应发出第一车货物,并保证每批次的到货时间应满足采购人整体工程进度需求。
2.5交货地点:车板交货,安徽省淮南市寿县项目所在地,具体供货地点以采购人下发的订单为准。
2.6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拟供产品(钢管及管件)应持有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许可内容须包含内防腐材料)。
3.3 供应商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亏损,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供应商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供货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类似产品指:合同供货范围包含防腐钢管或螺旋钢管,且需包含DN1000或以上管径产品。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合同关键页、盖章页、服务内容清单(如有),如为框架协议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其他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注:(1)供应商如为生产商,提供的业绩不包含与其经销商、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
(2)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生产商的相关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2)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
(2)供应商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同。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恶意抬高或压低报价,干扰采购秩序。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响应文件、放弃入围 (成交)资格、拒不签约,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
(5)供应商违法分包、转包成交物资的,或入围 (成交) 后擅自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或未按合同中承诺的生产 (制造) 厂家供应物资的。
(6)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7)供应商未按合同、采购文件或需求计划及时交货或安装调试。
(8)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资质或能力且未及时告知。
(9)供应商擅自更换品牌、原材料、组部件等。
(10)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11)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
(12)供应商未按要求约定履行维修、质保等售后服务内容。
(13)产品及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拒不进行召回、退换和撤换。
(14)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规定。
(15)供应商将集采协议内容及价格泄露给签约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单位。
注:若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3.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响应,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且代理商与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响应。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一点击“寻找招标项目”一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一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一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3获取方式: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至潜在供应商报名登记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通过详细评审推荐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谈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注: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基业大厦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010-6320553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阎旭东
电 话:010-53105813
邮 箱:chinabrr04@163.com
